长生:养只蚁后加点修仙

第五十七章 又进化出了新品种


    御虫类辨识虫踪熟练276100,虫语熟练147100,虫类鉴定熟练264100,捕虫熟练581100。
    辨识虫踪可以让他从蛛丝马迹中发现虫子的踪迹,然后循迹追踪,将其捕捉。
    一晚上的努力,让它从初学晋升到了熟练。
    他在这方面的能力也是直线提升,以前只能从一些明显虫迹追踪虫子,发现它们。
    现在已经有能力从一些隐蔽的虫迹发现它们,并且循迹追踪。
    比如虫子啃食后在植物叶片上留下的伤痕或虫眼,又或者蜗牛之类的虫子走过后留下的拖痕与粘液,又或者虫子排泄的粪便,蜕的皮壳等等,都可以成为他追寻虫踪的线索。
    有了熟练级别的辨识虫踪,再配合熟练级别的虫子捕捉技能,他应该有能力捉一些价格不菲的虫子售卖,赚些外快了。
    虫类鉴定同样突破到熟练级别。
    这个能力也很重要。
    现在已经可以鉴别虫子的性别、品种、能力、虫龄、健康等。
    能鉴别的虫子种类明显增加了许多。
    而且多出了两个新的鉴定能力。
    一個是虫子的能力强弱,他已经可以鉴定个七七八八。看一眼就知道这只虫子能不能打,适合钻土,还是啃树,又或者飞行能力如何。
    他都能鉴定出来。
    还有就是虫子的健康状态,他同样能够鉴定。
    很多人买虫子最怕买到带病的。
    养不了几天就死了,银子打了水漂,换谁不心疼
    有了这个技能,以后买虫子就能避免踩坑。
    虫师一辈子与虫子打交道,有时候遇到一只心仪的虫子会很舍得砸银子买下它,这就非常容易踩坑。
    敢拿出来卖的虫子,都是罕见货。
    今天新领悟的捕虫技能也从初学晋升到了熟练,最大的感受就是捕捉虫子的效率更高了。已经可以根据不同的虫子展露出来的逃逸方式,制作相应的捕捉工具。
    千万别小看这个能力,很多虫师一辈子都在钻研制作捕虫工具,只为捉到一只心仪的虫子。
    他现在应该有能力捕捉会飞的虫子、钻地的虫子、善于藏匿的虫子、会跳跃的虫子。
    比如市场上炒得价格很高的蟋蟀,它就是通过跳跃来逃跑。
    如今,秦牛完全有信心捉住它们。
    回家后,他吃了一顿熊肉,洗了个澡,这才倒头睡去。
    日夜颠倒让他很不适应。
    这一睡,睡到晌午才起床。
    他从席子下面摸出宝刀,准备带在身上进山。
    摸到手里就觉得有些异样。
    感觉它像病了一样,好像在无声的哀鸣。
    秦牛不由大惊,低头细细查看,只见刀身内原本存在的丝丝绿纹,此刻已经变得极为暗淡,快要消失了。
    拿着宝刀来到后院,奋力劈向一根木头。
    砰
    威力尚可,毕竟是他花了九两银子买来的精铁宝刀。
    但是这一刀下去,他能明显感受到它的威力下降了。与前天的巅峰状态完全没法比。
    秦牛的脸色一下变得凝重。
    宝刀在通过这种无声的方式向他呼救。
    好不容易通过涂抹榕树血让它进化出一丝特殊能力,但是这个能力还刚进化出一点点,尚未稳定,突然对它断供,让它有着重新跌为凡兵的可能。
    必须恢复对它的供养。
    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秦牛带着剩下的榕树血一起上了山。
    这些血还能再涂抹宝刀一次。
    先把宝刀的特殊能力保住再说。
    背着筐子,带上药锄与那五只白蚁朝山中走去。
    路过洗衣服的小溪边,几个村妇看到他,立刻有了话题。
    “阿牛,现在才出来干活啊已经晌午了哟”
    “你得勤快点,不能由着性子睡懒觉,要不然娶媳妇可就难喽”
    “杨大婶,你还不知道吧阿牛现在可厉害了,听说他挖一筐山中肥泥能卖到五十文呢顶我家男人五天的工钱了。”
    “真的假的啊”
    几个女人眼神立刻亮了。
    “我也说不准,只是听王富人家的吴妈说的。说是严家的一位管家亲自过来找阿牛谈的,当场付了五十文现钱。你们说,一筐肥泥咋就那么值钱呢明明满山遍野都是呀”
    “谁知道呢严家有得是钱,兴许是看阿牛可怜,变着法子施舍一点钱给他,好让他不致于饿死吧”
    “要是阿牛挖的一筐山泥真能卖五十文,我明天就把女儿秀春嫁给他”
    “哈哈瞧瞧你这爱钱的样儿人家阿牛到时候还不一定答应呢”
    秦牛对于这些村妇的议论,毫不理会。
    快步从小溪旁走了过去。
    这条小溪只有一米多宽,是山上流下来的泉水,清澈见底。
    村民们一般会在溪中
    洗衣服,挑水浇灌田地,偶尔渴极了也会喝上两口溪水。秦牛小时候经常与其他小孩一起在溪中捕捉鱼虾、螃蟹。
    上山后,他径直来到蚁巢前,可以看到蚁巢依然如故。
    白蚁更喜欢藏匿在地底或者树洞中,它们轻易不会外出。
    甚至直接把巢穴出口封闭。
    但是它们又有着很强的占域性。
    在它的领域内,它不容许任何其它生物入侵。
    这有点像是人类守卫自己的国家,寸土不让。
    “老四,把那五只喝榕树血的白蚁带出来”
    秦牛昨天抽喂的虫尸与虫卵已经被它们清空了。
    考虑到它们的食量不大,蚁群数量也不多,他只投喂了一小部分。
    他把五只带下山捉虫的白蚁放回巢穴。
    包括老五在内,都是一副很兴奋的状态。
    看来它们还是最喜欢呆在自己家中。
    老四快速爬了出来。
    嘴里叼着一只尾部变成淡绿色的兵蚁。
    与它一起出来的,还有一只身上多了一道绿色竖纹的幼工蚁。
    身体正中间一道淡绿色竖纹,从头绿到尾。
    它的嘴里同样叼着一只兵蚁。
    这只长有绿色竖纹的幼工蚁,无论爬行速度,还是展露出来的力量,丝毫不比老四弱。
    秦牛一眼就认出它是那只仅食用了榕树血的安全剂量十分之一的幼工蚁。
    小家伙只用了一天多的时间就蜕变成功了。
    看来吃的榕树血越少,它的蜕变时间就越短。
    “不错”
    秦牛仔细打量着它。
    那两只被叼出来的兵蚁目前还只有后腹染上了绿色,正在缓慢的朝着腰身与头部方向浸染。
    瞧这情形,要彻底进化完毕,至少还需要一天时间。
    只要不发生死亡,再多等几天都没关系。
    理论上来说,蜕变时间越长,它的能力也会越强。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免费找书加书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