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重生多搞钱,天天逼我谈恋爱

第四十六章 验验你的成色(求追读)


    便在这时,杨姗姗由走廊尽头的教室走出来,见沈云站在楼道里出神,远远地喊了一声。
    “沈云,你干嘛呢”
    “哎,来了。”
    他一下子惊醒过来,朝前面走去,经过楼梯口时往下面瞄了一眼,姜文慧也正好抬头,四目相接,一个好奇,一个惊艳。
    “姜阿姨好。”
    沈云反应很快,笑着挥挥手,走掉了。
    “这孩子是谁”
    旁边和姜文慧说话的苗条女子问道。
    “应该是姗姗的同学吧。”
    “姗姗叫阿姨,他也跟着叫阿姨,他是一点不拿自己当外人。”
    “不然呢叫姜老师我又没教他什么,应该是怕我多心思考他的来历,用这个称呼也算是一种提醒吧。”
    “对了,姗姗说带他干什么来着”
    “他唱歌,姗姗帮忙写谱。”
    “自己不会写谱,只会唱歌”
    “可能是从哪儿听来的民谣吧。”
    “瞎折腾,真以为自己是才子了,音乐基础都没有还想要往这方面发展只能说不知天高地厚。”
    看得出来,和姜文慧说话的女子很不认同沈云的行为,觉得他没有自知之明,只想玩票,来这儿借用教室纯属浪费生命。
    “陈萍,你小点声。年轻人嘛,活力大,想法多,这很正常。行了,别管他们了,还有报表要做呢。”
    “你说……姗姗是不是喜欢他不然怎么会大费周章陪他乱搞要说简单的谱子她能编,复杂一点的不行吧。”
    “你怎么那么八卦,孩子们的事也这么上心。”姜文慧一面往楼下走,高跟鞋哒哒作响,一面说道:“她说编完谱子让我帮忙修一下。”
    “追女生的男生,哪个不吹牛,哪个不画大饼我就怕姗姗期待越高,失望越大。”
    “……”
    沈云没有听到后面的部分,前面的听到了,他能想到她们会怎么议论自己。
    确实,他没有音乐天赋,但是他有抄歌的天赋,更重要的是,他也没想过当大明星,混娱乐圈。
    “准备好了吗准备好了就唱吧。”
    杨姗姗坐在一架雅马哈的钢琴后面,手里拿着写曲子的硬皮本和一支圆珠笔,用带着三分期待,七分好奇的目光盯着他。
    “还用准备么我随时都好。”沈云脸上看不到一丝一毫紧张情绪:“不过在那之前,我得验一验你的成色,看是不是货不对版。”
    “你验我的成色”杨姗姗的表情是一個大号的滑稽。
    “对呀,万一你水平不行,好好的歌给编坏了怎么办”
    “沈云!你不要逼我。”
    沈云走过去,从后面按住她的肩膀:“这里不是学校,这里是琴房,你又是个女孩子,咋咋呼呼的败人品,放松,温柔一点,你还小,我又没要求你吹拉弹唱样样精通,就弹一曲嘛,让我欣赏欣赏你的手法……哦不,是琴技。”
    杨姗姗轻蹙眉头,偏脸看了他一阵:“伱想听什么水边的阿迪丽娜梦中的婚礼秋日私语还是喀秋莎”
    “喀秋莎你也会”
    “多新鲜。”
    “嗯,那就吻别吧。”
    杨姗姗被他晃了一下,险些岔气。
    “张学友的吻别”
    “不会吗”
    “你等着。”杨姗姗恨恨地看了他两眼,走到角落里的柜子前面,拿出一打琴谱翻了翻,从中找出一份放到钢琴上面的谱架上。
    “那我要开始咯。”
    沈云点了点头。
    杨姗姗深吸一口气,纤细修长的手指放到黑白分明的琴键上,两眼平时琴谱,开始弹奏歌神的经典曲目《吻别》。
    叮……叮叮咚。
    前奏结束后,她又往前弹了两行,感觉沈云的手合着节奏轻轻拍打她的肩膀,同时轻声哼唱。
    “……”
    “listeningtomyobeat。”
    “somanypeopleallaroundtheorld。”
    “tellmeheredoifindsomeonelikeyougirl。”
    他在唱什么
    英语
    可这歌词……
    她努力回头,惊奇地看着他的侧脸,不过手上没停,还在继续弹奏。
    沈云没有理她,似乎找到感觉一般,声音逐渐提高,吐字也愈清晰。
    “theysaynothinglastsforever。”
    “e‘reooday。”
    “loveisnoornever。”
    “bringmefaraay。”
    “……”
    这首歌又叫英文版《吻别》,号称华语歌曲改编最成功的曲目之一,2006年火遍各大高校,沈云自然也没少听,不仅如此,当年宿舍里有个会弹吉他的兄弟有空没空就练两下,还爱拉上全宿舍的人到阳台冲女生楼嚎,所以要跟着旋律唱出来一点都不难。
    他点这首曲子一方面是为了验证杨姗姗的水平,也有让她不要小瞧自己的意思,虽然音乐水平不够看,嗓子就比五音不全好点,但是剑走偏锋的小小才气还是有一些的。
    然而这样的哼唱扎进杨姗姗的耳朵里,却变成了一股难以描述的细流淌入心田。
    不只是因为词填得棒,跟曲子很搭,是因为歌词本身。
    来这里的路上,她给沈云听的第一首歌是m2m的《prettyboy》,一首旋律优美的英文歌,里面有句歌词------“ohmyprettyprettyboyido,letmeinside,makemestayrightbesideyou。”
    现在他改变了《吻别》的意境,还在身后用英文唱“bringmefaraay,takemetoyourhearttakemetoyoursoul,givemeyourhandandholdme。”
    这……他什么意思
    杨姗姗的心有点乱,心跳也变得快了不少,脸发烫,手指开始哆嗦,最后咚的一声,弹错音阶,旋律半途而止。
    沈云一脸不解:“怎么不弹了我唱得很难听是吗”
    他这儿唱得正起劲,回想起以前和舍友们的校园时光,这边弹琴的人突然撂挑子不干了,一时间有点心堵,胸口好像压着一块巨石。
    杨姗姗没有回头,过了半晌才摇摇头:“挺好听的。”
    “那你为什么不把曲子弹完哦,我知道了,谱子不熟,失误了没关系,重新来过就好。”
    她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犹豫一下把手从键盘收回,转过头,故作揶揄地道:“说,沈云,你不会是临时为我改编的歌词吧”
    “你想多了。”沈云拍了她的头一下:“我英语那么差,你让我临时填词干脆痛快点,杀了我吧。”
    “呵呵,也是哈。”杨姗姗干笑两声,想想他的英语成绩,临时改编英文歌词的可能性基本为零,到头来是自己想多了:“就你的英语水平,怎么可能……”